索 引 号:559619859/2019-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20 | 发布日期:2019-0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幼儿园,各中心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公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在园幼儿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各公办幼儿园开展2018年度办学情况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各公办幼儿园
二、年检时间
2019年2月25日—3月15日
三、年检内容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三)幼儿园保教工作及园长履职情况;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五)办园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六)依法建立财会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的情况;
(七)幼儿园党团组织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八)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
(九)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自查自评阶段(2月25日—3月6日)
各幼儿园根据《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见附件2),对幼儿园2018年度办园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于3月6日前将以下年检材料提交至教文体局816室:1.年度工作自查报告;2.《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度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3.幼儿园注册证原件。幼儿园提供的材料要加盖公章,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自查报告电子文本发送至zdxqxqjy@163.com。
(二)实地查看阶段(3月11日—3月15日)
区教文体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公办幼儿园进行审查。检查方法主要包括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各项档案资料,以及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公办幼儿园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年审初步评价意见。省级示范幼儿园得分90-100、市级示范幼儿园得分85-100,其他等级幼儿得分80-100即为年检合格;省级示范幼儿园得分60-89、市级示范幼儿园得分60-84,其他幼儿园得分60-79即为基本合格;得分60以下即为不合格。
五、年检要求
1.年检中发现幼儿园存在以下情形的,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
(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建设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师德师风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3)不按教育法规办园,有严重违背幼教规律或有虐待、体罚等严重损害幼儿身心的行为;
(4)年度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区教文体局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幼儿园不予年检,如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年检的,须向区教文体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推迟年检,但最迟不能超过半年。未按时向区教文体局提交暂缓年检申请,又不在规定期间按要求接受年检的幼儿园,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4.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区教文体局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
六、其他说明
(一)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检查内容逐项对照,自查评估,整理各种证件、证书及相关资料,写出自查总结,对实地察看的设施、资料等要早做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
(二)各公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联系人:李晓阳 联系电话:67179040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