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269/2019-000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21 | 发布日期:2019-02-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区管项目顺利开工。2月21日,区建设和交通局组织人员对东邢花园西院、东邢花园东院、金水河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复工检查。
检查发现东邢花园西院现场5#楼部分加工机械未防护无警示标志,物料堆放区灭火器材缺少,塔式起重机无防攀爬措施。东邢花园东院,现场钢筋加工区部分加工机械未防护警示标志缺失,1#楼临边防护警示标志缺失。金水河生态修复工程现场门式脚手架未做固定措施,无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