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推动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城乡建设工作,意义尤为重大。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市“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着力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持续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高质量,努力开创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助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预期目标
市政重点工程预计完成投资突破230亿元;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征迁遗留问题解决率达到75%;中心镇建设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总投资25亿元以上;建筑业产值增速力争达到16%左右,建筑业增加值可比价增速达到9%左右;勘察设计合同额同比增长8.6%;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全年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400万平方米;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20万平方米;全市建筑节能实现节约标准煤23.34万吨,完成“禁实”乡镇任务3个,推广散装水泥1000万吨;创省、市级优质工程奖53项、安全文明工地155项,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约束性指标,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统筹抓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以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为重点的城市路网建设。加快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建设,要以“比质量、比安全文明、比进度、比奉献、比扬尘管控”的“五比”劳动竞赛活动为抓手,全力以赴、科学组织、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加快推进其他快速路建设,金水路西延工程4月25日正式通车、农业快速路铁路代建段高架部分上半年建成通车,进一步完善“两纵两横两环”快速路网体系。计划开工建设城市路网工程55项,各指挥部及全体参建人员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紧组建和完善部门架构,进一步加强研究谋划,切实把工程项目指挥好、组织好、建设好。同时涉及的辖区也要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二是依法实施房屋征收。科学组织、积极开展好全市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轨道交通等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的征迁任务。合理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认真开展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全市依法保障下的充分协商良性征收工作,不断规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做到“阳光征收”。三是科学推进以中心镇为重点的村镇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盯中心镇建设三年行动目标,加快出台《郑州市中心镇考核及资金奖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为中心镇建设注入活力、激发动力。各县(市)要按照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突出抓好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镇综合承载力,并由镇区向镇域延伸,切实发挥中心镇在县域城镇体系中的节点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措施。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全面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地铁工程、市政项目、安置房项目以及PPP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本地市场占有率。强化目标考核和业务指导,健全完善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两级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精准服务力度,想方设法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我市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因地制宜完善配套政策,扎实做好政府资金奖励和政策激励工作。二是积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尽快出台加强我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内培外引”并举,实施总部型企业重点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中建七局、中铁七局等公司发展千亿级总部企业,进一步扩大50亿级、百亿级企业规模。组织开展企业“走出去”活动,积极开拓中西部地区建筑市场,推进国基集团、中建七局、水电十一局郑州公司等具有丰富境外业务能力的企业带动我市企业合作“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做好域外总部型企业的“招商引资”,特别是对在郑深耕经营多年并赢得市场充分认可的建筑企业,要有针对性制定“一企一策”专项政策,让这些外来优秀企业落地生根,吸引更多央企和民企迁入我市或设立高资质子公司。三是支持企业优化资质和创新发展。我市建筑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建筑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战略、人才、区位优势和发展机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向轨道交通、高铁、市政、公路、水利、地下管廊、装配式建筑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中铁七局、机械工业第六设计院等我市32家省定重点培育的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要积极开展并购重组,有效整合上下游资源,加快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铁隧道公司、天筑科技公司等52家省定重点培育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推进BIM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着力提升建筑业统计质量。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切实落实行业统计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入库率、统计报送率,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尽快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自今年起,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比例,市内五区三环线以内要达到100%,三环线以外、四环线以内不低于50%,四环线以外及四个开发区不低于30%,上述比例以后逐年递增;修订《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流程》。尽快出台招投标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等配套办法,指导和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和评价,统筹抓好产业基地建设和预制构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管理,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产业基地日常巡查和督导,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年度装配式建筑用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和登封市要加快千亩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打造成全国示范园区。各有关企业应抢抓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利好、持续发力的发展趋势和重大机遇,加大技术人才储备,力争在装配式建筑发展潮流中抢先机、夺优势、谋发展。
(三)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市“放管服”改革部署,积极实施好“联合图审”、“联合验收”两个专项方案,健全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机制,不断优化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入驻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最大限度精简各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进一步提高企业及群众满意度。二是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监管方式转变。一要做好企业及注册人员动态管理,强化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现场履职行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二要全面落实建筑劳务用工“一单两金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在建工程劳务用工管理负总责,凡发生因实名制落实不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因拖欠造成群体性或较大影响欠薪事件的,将依据《郑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计入黑名单并清出郑州市场。刚才,对拖欠问题突出的10家建筑企业和4名个人进行了通报,希望其他企业和个人引以为戒,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有效预防此类问题发生。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新颁布的《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展好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严格执行“红黑榜”信息发布制度,并切实抓好结果应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四要认真执行《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及即将印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级实施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同时做好宣贯工作,全面依法规范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两级装修装饰行业监管,确保职责明晰、衔接闭合。三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严禁招标单位设置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要积极探索网上投标、异地评标,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严厉打击和查处围标串标、使用虚假业绩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建,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到按章办事、依法管理,绝不允许以权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持续优化定额服务。加强日常定额解释,按时准确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增加发布建设工程中普遍使用的新材料80种,完成商住楼、地下车库2类4项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新定额调整工作。六是全力维护建设行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及“细胞工程”创建活动。围绕房屋征收补偿诉求、企业改制和个别特殊利益群体遗留问题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不断健全治欠保支长效机制,杜绝发生政府工程拖欠问题,努力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巩固扩大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持续加强建设现场规范化管理。一是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巩固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不断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标准化监管和标准化施工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在装配式建筑、成品住宅、绿色建筑、安置房建设等方面,分类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工地,促进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要求,科学制定今年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突出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切实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底线”思维意识,扎实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要建立危大工程专家库与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对危大工程抽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及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层级督导,对辖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主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涉事单位的主体责任及相关监管责任。
(五)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一是不断完善勘察设计市场体系。结合城市功能区和旧城改造建设,深入挖掘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标识符号,提升我市建筑设计品位。开展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抗震隔震技术应用。积极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等相关配套文本,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市内五区应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查、监督、备案、技术解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真正把这一实事好事办好。各县(市)、上街区、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是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全市新建建筑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要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建造标准,加快推进13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我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部署及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三年工作计划,到2020年4月要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其中今年需要完成总量的90%以上,可以说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认清既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今年1月底市政府召开的既改现场会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简化程序、规范操作,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既改任务基本完成。四是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积极培育新型墙材示范企业,将多功能一体化装配式墙材及其围护结构体系作为重点,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所需墙材产品,支持传统新型墙材企业向新型绿色建材和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巩固深化县级以上城区“禁黏”和乡镇“禁实”成果,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实现市区“禁现”95%以上目标。
(六)全面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为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持之以恒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政治清醒,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和主动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切实把“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扛稳抓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建筑行业特点规律,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针对城乡建设领域特点规律,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中既要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要做到洁身自好,决不能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企业既要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又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决不能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维护好我们城乡建设系统这个大集体的良好形象。
(七)紧密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有效促进建筑领域良性发展。全市建筑企业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应对能力,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及互联网金融风险。二是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和驻村帮扶工作。各县(市)要认真抓好农村4类对象危房改造查漏补缺和扫尾工作,做到发现一户、及时改造一户,确保不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而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要继续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对象的帮扶力度。三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建筑扬尘治理。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和各建筑企业要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部署,严格执行“6个100%”标准,推进绿色施工,不断取得建筑扬尘治理实效。四是坚定不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要按照“深挖根治”要求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围绕建筑领域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持“打、治、建”相结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城乡建设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精准施策、重点突破,集中力量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好,让更多建设成果惠及于民。作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围绕解决好群众“住”和“行”这两大民生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持续提升房屋建筑品质,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建设、不断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努力让群众“住”的更舒心、“行”的更便利,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站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高度,对标先进、拉高标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标准,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环境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智汇郑州”等各类战略与城乡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特别是要正确把握好环境治理与推动发展的关系,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在城乡建设工作中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确保各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
(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学会运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正确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以思维创新推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行业长远发展需求,及时研究形势、确定思路、制定政策,持续推动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新的成效。按照全市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三定”规定编制工作,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研究,按时完成“三定”规定调整优化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积极做好转隶交接,确保职责、机构、人员落实到位。机构改革完成后,城乡建设系统的职能和监管机制体制将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局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对口服务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努力形成上下衔接、部门联动、监管闭合的良性监管机制。
(四)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城乡建设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放宽用人视野,厚植人才优势,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培养和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好干部。各建筑企业也要牢固树立人才是企业第一核心竞争力的强烈意识,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灵活机制,用活引进人才,激活本地人才,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最大程度集聚发展技能型人才、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为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大力弘扬狠抓落实和担当有为的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城乡建设工作干的都是具体实事,来不得半点花拳绣腿,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兜底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坚决防止和纠正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迟滞发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