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财政所三项措施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索 引 号:005295178/2019-0005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2-26发布日期:2019-0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财政所三项措施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精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雁鸣湖财政所通过三项措施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一是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全面摸清我镇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加强预算管理,盘活各类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二是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统筹展开镇财政及与乡镇财政预算有缴拨关系的部门和单位的资金清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立足当前解决存量资金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镇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雁鸣湖财政所通过以上措施累计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700多万元,较好的盘活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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