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26 | 发布日期:2019-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省市机构改革部署及《中牟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涉改和新组建机构分别挂牌成立。这些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审计部门,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按照县委组织部有关安排,中牟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统筹谋划,确定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面对新一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任务,作为具有经济监督职责的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系统免疫”功能,加大关键领域、重点部位的审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顺利转移接续,保障国有资产健康、安全、高效运行。
我们要深入贯彻省市机构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审计部门要在抓数量的同时抓质量,保质保量的去完成今年经责审计项目任务。通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决策权、廉洁从政情况、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审计,促使政府机构改革健康、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