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集镇“四项措施”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索 引 号:005295266/2019-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2-27发布日期:2019-0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刘集镇“四项措施”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2019年1月1日,刘集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由准备阶段转向正式入户登记阶段,24名工作人员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走村串户,对辖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490家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相关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项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画、普发告之书等形式,把经普知识宣传到各社区、各企业、各村。通过各种方法打消填报顾虑,积极引导普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造良好环境。

强化培训,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加市、县的业务知识培训,要求普查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指标解释等。同时,镇经普办全程做好业务指导,及时解疑答惑,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查遗补漏,注重质量。在正式普查工作中,对辖区新发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登记过程中严格按指标解释要求,仔细询问,认真填写每一项数据,核对每一个指标,做到填报内容准确无误。

截止目前,刘集镇顺利完成123家法人单位、10家产业单位、145家个体单位的普查任务。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