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04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27 | 发布日期:2019-0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02月27日—2019年03月0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颍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2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覆膜砂)生产建设项目 | 登封市大金店镇负黍路中段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土地22亩进行本项目的生产,主要产品为石油压裂支撑剂(覆膜砂),设计生产规模2万吨/年。 | 废气:项目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加热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预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建议值要求;搅拌工序、冷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处理设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行业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预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建议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其他企业限值。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收集后主要用于厂区内部主干道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堆肥用作厂区周边农田、林地施肥,无废水外排。 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经采用室内安装、建筑隔声等防治措施后,营运期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固废:边角废料、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到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弃UV灯管、废活性碳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