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0180241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005252274/2019-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5
  • 发布日期:2019-02-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018024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师艳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的建议”收悉,您的提议很好、很中肯,直接点出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并且给出了很好的建议,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郑州市没有职业病治疗康复等服务”的建议

    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多措并举,职业病发病率连续数年呈下降趋势。主要开展的工作有:一是于2018年4月在郑州人民医院设立郑州市职业病临床治疗基地,承担郑州市职业病临床治疗和职业中毒临床应急救援;二是市职防院联合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联合成立郑州市职业健康研究中心,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三是市职防院继续无偿为部分省市重点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服务;四是认真做好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和职业病风险评估工作,每年完成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的工作量占全省的1/3以上。目前我市职业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 /3,职业活动时间约占个人生命周期的2 /3。只有职业人群的健康得到保障,才能实现全人群全周期的健康;没有职业人群的健康,就不会有全民的健康。党的十九大指出,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目前传统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现阶段尘肺病依然是我市最为严重的职业病。随着我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换代,如信息技术、高铁运行、棚室作业等引发的职业健康问题:倒班、超时作业、高度应激状态所致的职业紧张;不当作业姿势或劳动行为等引起的疲劳、过劳及肌肉骨骼疾病等工效学问题,均显示劳动者面临的新的职业健康风险日益增加,新时期的职业病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形势更加严峻。全职业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是当前以至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直面的挑战。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占地47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60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为郑州市660万职业人群提供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的需求。下一步我委将调研迁建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参照其他省市职防院所设置情况,在市职防院下设立专科职业病医院,成立集职业病预防、保健、诊疗、科研、教学、管理为一体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努力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覆盖全部职业人群。

    二、关于“增加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改善职业病防治人员的工作环境”的建议

    随着机构改革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河南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的逐步开展和落实,显示出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的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我市660万职业人群急需职业健康服务的需求与现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紧缺存在极大矛盾。市职防院创建之初市政府批复编制为126人,2017年编制为80人,目前在编及非在编人员共计127人。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的要求,设立专科职业病医院、成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缺口更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职业病防治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到位,积极协同市编办努力争取恢复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26人及以上。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是财政全供事业单位,2011年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导致制定的绩效工资奖励基数偏低,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普遍较低,多名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外流,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解决,争取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

    2012年至今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新建职业健康体检中心2600平方米,改造、加固、装修综合实验楼3000平方米,使全院总建筑面积较2007年增加近1倍,固定资产比2007年增加了3倍,安装了电梯、自动通排风系统,购置了全新的体检、诊断、检测专用设备,极大的改善了医疗服务和职工的工作环境,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下一步,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安监部门的职业卫生一部分将并入卫生计生委,我们将建立更加合理的奖惩机制,突破体制机制壁垒,使全市职业卫生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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