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学前教育公益性的议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2011—2016年,我市实施了一期、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正在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一)学前教育整体概况
截止2017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1611所,在园幼儿39.12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1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5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67所。
目前,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377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23931人,占比为31.7%。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41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4.4%。
(二)学前教育配套设施建设
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工程”,对新建的乡镇公办幼儿园,市财政按照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和奖励。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市财政对市区公办幼儿园每增加一个教学班给予20万元补助。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5所,新增学位14.5万个,超额完成计划目标。2017年是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官之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所,新增班额346个,学位10380个,幼儿园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三)学前教育师资水平
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为幼儿园培育出一批骨干从业人员。
(四)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体系,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困难儿童实施资助。自2013年以来,发放资金4585.46万元,惠及幼儿5.03万人。
但是,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较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参差不齐。
二、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公益性发展
(一)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
1.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规划。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两级要求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坚持“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的基本原则,适时调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努力使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建立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我市将幼儿园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工作考核内容,设定责任目标,建立台帐,全力推动幼儿园建设工作。2017—2020年全市将新建100所幼儿园。
3.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我市先后制订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幼儿园办园标准和评估办法、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办法,构建了完善的发展保障机制。市财政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园按市区每班20万元、农村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
4.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发展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财政支持以租赁、购买等方式扩充公办幼儿园,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普惠发展
1.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2015年6月初,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各县(市、区)已出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
2.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普惠发展。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共投入16.37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16-2017年,我市先后下达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奖补资金共7975万元,引导县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三、今后工作发展思路
(一)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认真落实审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全面整改。对于原有配套幼儿园,建议采取免租金和财政补贴并进的办法解决降费问题。
(二)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各县(市、区)对照现有比例,按照2020年公办比例达到50%的要求测算需要新增的公办幼儿园数量。城中村回迁安置区的幼儿园移交政府,由政府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议政府未来三年在市区回购100所符合规划要求的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每所园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每年回购费用需要10亿左右(不含土地费用),市和区财政各分担一半。
(四)加强督导评估,全面提高办园水平。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深入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工作,对督导评估验收合格的市一级、市示范、省示范幼儿园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支持其加大园所设备设施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五)实施六项工程,促进内涵提升。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幼儿园达标升级奖励工程、百园帮扶工程、一日保教活动优化工程、示范幼儿园观摩工程、十佳民办幼儿园创建工程、师资水平提升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学前教育内涵提升。
(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体系。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困难儿童实施资助。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全面推进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欢迎继续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