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和发展民办幼儿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截止2017年底,全市幼儿园达到1611所,较2010年增加727所;在园幼儿391203人,较2010年增加169116人;教职工48799人,较2010年增加28243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较2010年增加24.7个百分点,“入园难”进一步得到缓解。
目前,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377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23931人,占例为31.7%。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41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4.4%。
二、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
2018年8月,《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由市人民政府印发,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95%以上,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工作思路与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计划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增加普惠学位供给。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指出:“各地要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近期我局已向市政府多次汇报,建议市政府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一期、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按照相关要求举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辖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出台本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动态化监管。
3.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强调县区政府责任,幼儿园财政投入以县为主,市级财政以奖补为主。一是持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市财政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园按市区每班20万元、农村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二是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补贴,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最高收费标准给予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公办园就读的幼儿费用全免,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三是分解中央、省、市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18年争取中央、省级各类奖补资金1.25亿元,全部用于扶持普惠性幼儿园。2016-2018年,分解市级普惠发展资金近1.2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及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4.推进教育“放管服”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开展教育“放管服”工作。目前已开展“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出台规范的审批服务事项操作规程,指导和推动县区教育系统的“放管服”工作。
5.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工作。三期行动计划期间,制定郑州市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计划,指导做好县 (市、区)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其他各类人员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2018年8月,印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新教师入职培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师德师风培训等,在2020年底,要完成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工作。
6.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近期,市政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治理无证幼儿园的通知》,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要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通过分类治理积极扶持一批办园思想端正、办园基础较好的幼儿园;依法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