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委员:
您“关于解决新聘老师住房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聘青年教师是郑州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安居工作,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的通知》《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等多项政策规定。
根据政策规定,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供应公共租赁住房;采用多种方式筹建人才公寓,对市政府统建的部分人才公寓,重点面向新进大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等人才;对非郑户籍人才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再审核连续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对在郑州稳定就业、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职单位出具在职证明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发放补贴。对新引进落户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月给予500-1500元的生活补贴。各种优惠政策的实施,逐步发挥了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有效缓解了各类人才住房难、租房贵等问题。
新聘青年教师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其住房问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现有政策框架下统筹解决,实现各类人才“一盘棋”。我局也将继续高度关注新聘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及时宣传政策,鼓励其按照政策规定积极申报,及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为实现其“住有所居”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