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20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1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207号提案的答复

    沈立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我市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近几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多方合力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

    招生入学方面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以考试或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家校合作方面鼓励学校积极探索有效的家校合作方式,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教育。创办家长学校,以学生家长为主要教育对象,开展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每学年进行8次家长课程,邀请教育系统专家讲师团对学生家长宣传普及教育知识。

    二、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评价育人,是郑州市作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一项重要实践成果,目前,已经初步架构起了“政府层面(市、县区)的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郑州市各学段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线,以学生学业评价改革为突破口,小学、初中推进“绿色评价”,高中推进“增值评价”,建构起了一个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学业质量“郑州标准”(模型)。这一实践成果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三、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柴丹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王中立任常务副组长,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二是依托“河南省中小学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调查统计管理系统”,完成了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三是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第一批“黑、白名单”及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四是我市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组,对15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查。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二)下发《关于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通知》,严查组织中小学校等级考试、竞赛以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把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行为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三)下发《关于严禁公办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的通知》,严禁公办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把治理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外培训环境。一是依标研判,加快整改工作进程。二是合理命名,做好备案审核。三是严格管理,规范教师资格条件。

    四、加强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功能建设

    目前24家单位被命名为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其中6家为综合实践基地,18家为专业实践基地。基地为学生提供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教学内容和安全的活动环境,为学校集体组织或学生个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创造条件,开设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劳动观点、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服务。

    五、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初步制定《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拟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满足中小学生的延时服务需求,减轻学生课外教育比重。现该文件已报相关部门进行法制审核。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会在减轻我市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坚持立德树人思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学校评价体系、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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