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教育不能缺席。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市教育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精神,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促进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合理布局城乡学校,持续实施“全面改薄”五年规划和“扩充资源”五年规划,大力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城乡师资,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有效落实。
一、建立学校建设机制,同步配建中小学校
一是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5年1月,市政府批准《郑州都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4-2030)》实施,切实保障了控规公办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五县(市)、上街区也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中小学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二是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市教育局作为全市联审联批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参加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对配套学校建设提出意见。三是加大中小学校建设力度。市政府连续十年将市区中小学校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县(市、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各县(市、区)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合理布局农村学校,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按照“今后5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制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及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新密市实施教研协作区制度,市直学校和乡镇办事处学校手牵手,打造教学管理共同体,共同进行教学研究、质量诊断;中牟县按照县城支援乡镇、强校带动弱校的原则,启动小学“结对帮扶”计划,中学“一体化”发展模式,推进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统筹城乡师资配备,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合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予以倾斜。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教师编制,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同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2016年9月,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5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郑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郑教人〔2017〕69号),就发放原则、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提出了要求,将各县(市、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导内容,采取专项检查与督政督学相结合的办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效果已经显现,与往年相比,要求调入城区的教师明显减少,教师队伍稳定,教师工作积极性更加主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实施以来,我市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费、杂费、借读费,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目前我市各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均高于国家确定的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按比例负担,各县(市、区)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2017年,我市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0.12亿元。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