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1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0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146号建议的答复

    石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各小学有效开展课后服务”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1990年国家教委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与2009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明确了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应不超过6小时,因此,许多城市将小学下午放学时间定为三点半。根据调研,我市小学放学时间约在4点左右。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多数家庭父母双方都要参加工作,下班时间在六点以后,存在着接孩子和托管孩子的现实困难。

    2017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指导各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三点半”难题。

    本着服务学生、方便家长的原则,依据文件精神,我市也启动了相关工作:

    (一)2017年4月,将教育部指导意见转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但未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9月,为切实落实课后服务在我市中小学的全面开展,呼应社会各界期待,郑州市教育局初步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拟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满足中小学生的延时服务需求,现该文件已报郑州市政府审核。

    (三)2018年11月,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郑州市教育局初步拟定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申请课后服务教师补助专项经费的请示》,拟申请市财政经费用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

    您的这项建议,是教育民生的应时之需,在我们初步拟定的相关措施中,在自愿原则、服务内容、服务纪律、监督督查、资金保障等多方面都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从中也看出您对这样工作的充分关注,再次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加快本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向市政度呼吁,尽快出台各项政策,切实增强我市教育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也恳请您持续关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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