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12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0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123号建议的答复

    石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无证幼儿园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相继实施,我市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受城镇化发展、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逐年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现有幼儿园不能满足孩子入园需求,加上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因素,使得那些设施简陋、办学质量差、资质不齐全、安全隐患多但是收费低廉的无证幼儿园得以生存。

    无证幼儿园的存在给幼儿的健康成长带来严重威胁。政府通过增加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督检查治理整顿无证幼儿园。

    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学位

    (一)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

    1.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规划。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两级要求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坚持“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的基本原则,适时调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努力使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我市将新建100所幼儿园,预计提供学位3万个,已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重大项目子工程进行实时跟踪监管。2017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所,新增班额346个,学位10380个,超额完成本年度幼儿园建设任务。

    3.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市财政按照农村每班10万元、市区每班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和奖励。市教育局还专门成立了郑州市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层面保障幼儿园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将幼儿园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工作考核内容,设定责任目标,建立台帐。

    4.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发展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财政支持以租赁、购买等方式扩充公办幼儿园,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

    5.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配置和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的关键。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全面整改。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进普惠发展

    1.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2015年6月初,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各县(市、区)已出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

    2.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普惠发展。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政府共投入16.37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16-2017年,我市先后下达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奖补资金共7975万元,引导县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二、把无证幼儿园纳入监管体系

    (一)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力度

    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确定牵头领导及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教育、工商、民政、公安、物价、食药、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教育、民政部门尽快发放相关许可证;对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对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不愿整改或安全隐患多、差距较大无法达到办学条件的,要书面告知停办,同时对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及合理安排幼儿分流入托。

    (二)做好宣传工作

    每年招生季节,深入社区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列出辖区内无证幼儿园名单,告知家长无证幼儿园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幼儿也无权享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合法、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幼儿可以享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以及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请将孩子送往有证幼儿园入托。

    (三)源头遏制

    对辖区内房屋出租创办幼儿园的情况动向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办学,杜绝新的无证幼儿园产生。

    对于您提出的无证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日常监督管理一般由食药局、教体局体卫艺处、街道社区监督检查。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督促他们尽快到教育、民政、食药局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纳入正常监督范围;对不符合办学条件,无法取得办园许可证的,督促其到工商部门注册一个餐饮有限公司,食药局为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近年来督导室也把无证幼儿园纳入督导范围,对无证幼儿进行包括保教质量、食品安全在内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可以说,各级政府都在逐年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治理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全面推进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力争为每一个适龄幼儿创造一个快乐成长的乐园。

    欢迎继续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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