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立教学资源均衡问题规避开发商学区房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本质属性要求。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加,加之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效应显现,我市中心城区人口集聚速度远超预期,学龄人口不断增加,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突出,出现“学区房热”现象,严重制约了教育均衡发展,需着力加以解决。
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实施以来,我市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费、杂费、借读费,并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目前我市各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均高于国家确定的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按比例负担,各县(市、区)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2017年,我市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0.12亿元。
二、健全教师交流保障激励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完善城镇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的机制,逐步实现县域内学校间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大体均衡。扩大教师流动范围和比例,确保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2016年9月,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5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郑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郑教人〔2017〕69号),就发放原则、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提出了要求,将各县(市、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导内容,采取专项检查与督政督学相结合的办法,真正把好事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效果已经显现,与往年相比,要求调入城区的教师明显减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一定程度上降温了“学区房热”。
三、实施集团化办学战略,实现均衡发展
成立教育集团、学区、联盟、共同体,多管齐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实现学校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城区学校每年与1-2所农村学校结为“1 X优质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共同体学校间办学理念的交流、管理经验的分享、学校文化的影响、优质资源的互用、课程与课堂的指导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规模和效益,实现全市城乡学校的共同发展,共同成长。在中小学校全面使用“班班通”的基础上,开通论坛、博客、QQ群等,实现城乡教师网络学习和网上教研“人人通”。比如新密市实施教研协作区制度,市直学校和乡镇办事处学校手牵手,打造教学管理共同体,共同进行教学研究、质量诊断;新密市实验小学和嵩山路小学实行一体化办学,取得较好效果。
四、坚持“两为主”原则,切实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我市坚持“双为主”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政府的责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开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坚持一视同仁,切实落实好“四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同时,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不收取有别于市区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2017年,市区小学新生入学8.29万人,其中随迁子女2.8万人,占小学入学总人数的33.8%;市区小升初就近分配入学6.6万人,其中随迁子女2.3万人,占就近分配总人数的34.8%;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6.5万人,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就读24.2万人,占比91.3%。同时,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保障好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