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索引号:005252186/2019-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部门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水利局
  • 关键词:公报,公示,公报公示,信息公开,年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3-0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办〔2017〕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8〕83号)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8年郑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保障。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任务有人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胜利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按照主要领导抓方向、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抓细节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是保证政务公开效果、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环节。我们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例行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政务舆情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先后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无论群众首先问到谁,均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宣传水法律法规,耐心解释有关政策规定,让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坚持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听民声民意,解民疑民惑。

    (三)周密部署。年初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先后印发了《郑州市水务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郑水〔2018〕174号)、《郑州市水务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水〔2018〕175号),还制定了郑州市水务局机关各处室工作任务清单,理清水务行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和环节,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每一则信息、每一条资讯、每一个公开节点、每一个环节分工,都对号入座,绝不含糊,狠抓落实。需要公开的新信息不能等,不能拖,重点公开信息重点关注,限期公开。各级部门全力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效果,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措并举,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方法,确保按时完成与市政府政务服务网的数据信息对接工作。充分运用网络这一载体方便快捷、接受范围广泛的优势,利用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将全市水务行业重要活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信息进行公布。同时,我们依托郑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和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将全市水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水利规划、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工程招标、项目建设、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库移民等内容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实现了涉水事务全方位、立体化公开,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外公开突出热点问题,重点公开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汛情、旱情、水情等防汛信息;公开农村饮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库移民扶持等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进展;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涉水项目的审批程序、时限、依据、责任处室、责任人、办公电话、投诉电话等;及时公开人事任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公经费及财务收支等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80余条,网站公众访问量超过15万人次,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共发布信息590余条。

    认真做好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水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3件,满意率100%,提前办结率100%,在市行政审批工作11次月通报中,10次位居第一层次。

    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265次,受理举报162起,完成执法卷宗72卷,罚款56万元。全省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郑州召开,郑州市法治水利建设和服务型水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二)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内部流转程序,经相关业务部门和业务分管领导核实研究并由法制部门提出意见后,按规定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了答复,满意率100%。

    (三)收费情况

    我局答复申请件均未收费。

    四、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受理。我局严格落实网上值班制度,认真查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在接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后,及时查看申请件相关要件,要件齐备的,立即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保证申请件尽快受理答复。

     二是依法审查。受理依申请件后,我局受理机构将进一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及是否主动公开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审查,确定下一步办理程序。

     三是规范处理。受理人员将依申请受理件制作成“郑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承办单”,按受理流程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管领导审签,由主管领导签转至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待业务处室提出办理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和法制部门审核后,最终由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领导签发,保证工作流程严谨规范,确保答复的准确性。

    四是限时答复。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依申请件的办事效率,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件办理完结后,我局还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咨询申请人是否收到答复意见、办理服务是否满意等情况,以备下次改进做法提高服务质量。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六、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接到咨询形式的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都按相关要求完成回复。

    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扩大公开项目范围,强化运行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加大规范公开内容和步骤,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透明、阳光、公正水利,集思广益,疏导群众关切,凝集群众力量,为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郑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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