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7X/2019-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林业局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07 | 发布日期:2019-03-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按照《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2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9﹞17号)文件要求,中牟县林业局于近日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范围、突出重点。确定了此次清理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保留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原则、依规清理。按照“谁制订,谁清理”的原则,中牟县林业局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清理。认真执行《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局依次完成了起草说明、法律法规依据、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五个必经程序。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仅有力维护了政令畅通,也将为全面加快林业法治建设进程,促进林业系统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