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委积极开展2019年度禁渔期制度宣传工作

  • 索引号:005253963/2019-001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3-08
  • 发布日期:2019-03-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农委积极开展2019年度禁渔期制度宣传工作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自2018年起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我市禁渔区包括黄河干流和洛河等主要支流,禁渔期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除钓具以外的所有类型捕捞作业。

      郑州市农委积极组织县区及黄河鲤保护工作站渔政人员在黄河沿线,通过张贴《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将违反禁渔期规定和电鱼、毒鱼、炸鱼的法律后果和危害等相关内容制作成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不断提高广大游客群众禁渔意识,从而更加有效保护黄河渔业资源,为保护区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郑州市农委将联合河长办、水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黄河非法电鱼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的巡查力度,全面清理禁用渔具,严厉打击“电毒炸”及“绝户网”等违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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