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连霍高速北侧生态廊道绿化 (鸿苑路-京港澳高速)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2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11发布日期:2019-03-11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3-12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连霍高速北侧生态廊道绿化 (鸿苑路-京港澳高速)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郑东新区连霍高速北侧生态廊道绿化 (鸿苑路-京港澳高速)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郑东新区连霍高速北侧生态廊道绿化 (鸿苑路-京港澳高速)景观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连霍高速北侧生态廊道绿化 (鸿苑路-京港澳高速)景观提升工程

1.2 采购编号:SH-ZB-2019034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连霍高速以北,鸿苑路至东四环之间属郑东新区部分;

2.2项目规模:全长2.1公里,控制宽度为连霍北侧100米,总面积201946㎡,其中一标段占地面积78232㎡(夏庄、姚桥宗地),二标段占地面积85040㎡(后牛岗宗地),项目涉及龙子湖办事处的夏庄、姚桥和后牛岗。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一标段: 种植工期 30 日历天,养护期 1 年;

二标段: 种植工期 30 日历天,养护期 1 年;

2.5 预算金额:一标段:1097.777570 万元;

二标段:1009.383695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同时提出谈判申请,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成交人,若一个投标人被谈判小组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以金额较大标段为成交标段。

2.9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绿化养护等类似范围;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5年度-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单位盖章法人签字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8 年7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和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的书面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单)。

3.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单)。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两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绿化种植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或交工)报告,且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两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绿化种植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或交工)报告,且不得与企业业绩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须合理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含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人员、安全员,专业齐全并提供岗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单)。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3.9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 3 月 1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办公地点(郑州高铁长途汽车枢纽站东配楼三楼312室)。

4.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出售。

4.4 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或绿化养护等类似范围);

3、拟派项目经理须职称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承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单)。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职称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承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单)。

5、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网站查询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单)。

7、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

8、提供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提供2015年度-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0、提供法人签字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11、2018 年7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和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提供法人签字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注意:1、以上资料需满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

2、企业营业执照可以不提供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进行审验,但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14 日10时00分。

6.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办公地点(郑州高铁长途汽车枢纽站东配楼二楼206室

七. 谈判有关信息

7.1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7.2 谈判地点: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办公地点(郑州高铁长途汽车枢纽站东配楼二楼206室

八. 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九.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郑东新区九如路与黄河东路交叉口西南角信访楼3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7179058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高铁长途汽车枢纽站东配楼31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86556161     邮箱:zjsh86556161@163.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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