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9-004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政府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13 | 发布日期:2019-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3-13 | 废止日期 |
2019年郑东新区政府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1、第一部分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
2、第二部分 2019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3、第三部分 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第四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5、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关于郑东新区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
一、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9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16个战略引领性项目为抓手,以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双引擎、双高地建设为核心,以国际化城市风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为保障,以国家中心城市先导区、示范区、核心区建设为统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继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先导区、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取得决定性突破。
(二)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根据经济发展预期,2019年郑东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安排950000万元,同比增长5%(上报市人大收入目标)。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225000万元,增长5.2%;
●企业所得税完成73000万元,增长5.5%;
●个人所得税完成30000万元,下降23.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1000万元,增长10.4%;
●房产税完成45000万元,增长14.9%;
●印花税完成17700万元,增长3.4%;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000万元,增长7.3%;
●土地增值税完成255000万元,增长7.7%;
●耕地占用税完成24500万元,增长3.1%;
●契税完成175000万元,增长4.5%;
●非税收入完成46800万元,增长3.2%。
2019年郑东新区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0000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三)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9年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50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减去上解上级资金38500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2018年郑东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安排705000万元,同比增长4.3%(扣除上年调入资金因素)。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初步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万元,同比增长4%;
●公共安全支出15000万元,同比增长15.4%;
●教育支出157000万元,同比增长16.3%;
●科学技术支出8000万元,同比增长14.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万元,下降50%(上级指标因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0万元,同比增长10%;
●医疗卫生支出15000万元,下降25%(上级指标因素);
●节能环保支出16500万元,同比增长1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485万元,同比下降79%;
●农林水事务支出25000万元,增长6.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10万元,增长60%;
●金融支出7000万元,同比增长16.7%;
●住房保障支出300000万元,同比增长13.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200万元;(新增科目包含消防、救灾、安全监管等事务)
●债务付息支出10905万元,下降5.3%(债券本金逐年减少)。
●预备费安排2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根据预算法按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3%安排)。
由于年初财力原因,部分支出未能全额纳入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或利用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2.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019年郑东新区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亿元(配套费收入),加上年结余44.2亿元及债券转贷收入2.8亿元,减去调出资金4.8亿元,基金预算可供安排财力约52.2亿元。按照指定用途全部安排用于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无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无
(四)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1.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根据2018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东区2019年收入任务,结合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务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2019年收入任务。积极协调东区税收征管的税务部门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强沟通联系,为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二是继续推进郑东新区税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工作,根据税务部门改革进度对系统软件进行修改,持续推进税源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完善税源电子地图及楼宇税源标注工作,为税源管理及楼宇经济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东区经济发展;三是根据省市关于综合治税的相关文件,起草推进郑东新区综合治税工作开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运用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各部门综合治税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全省综合治税共享系统涉税数据收集上报工作,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税收收入稳步提高,提供坚实的信息数据保障。
2.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落实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项目监控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合理安排八项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统筹财力向八项支出、民生支出倾斜,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八项支出合理增长,确保郑东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同时,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保重点、保民生。
3.狠抓财政管理,提升资金绩效。健全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严格实施预算中期评估制度,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减少资金沉淀,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效益。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财政收支、“三公”经费等信息,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强化硬性约束。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在评审质量、评审效率、廉政管理等方面建立考核指标,严格考核中介机构。对委托评审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考核、监管,保证项目评审质量。
4.深化融资改革,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坚持“开前门、堵后门”。一是根据财力和还款计划,积极推进政府隐形债务化解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化解目标;二是全面落实推进棚改专项债发行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高铁东广场地下空间项目专项债工作。四是统筹兼备,精心谋划,作好明年棚改专项债、土储专项债、一般债工作。积极对接管委会有关部门、国有公司、第三方咨询机构,根据东区建设资金需求情况、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筛选优质项目,建立债券项目储备库,为明年棚改专项债、土储专项债、一般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五是规范推进PPP模式发展,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区域供冷供热PPP 项目和郑东新区白沙组团综合管廊二期建设项目进入项目管理库。推进郑东新区科学大道科学谷PPP项目进程;六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拉动民间投资资本,做好已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邮储银行资金到位等工作。
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东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和人大工委的监督支持下,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先导区、示范区、核心区的新征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19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1688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115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5355万元。
2、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7万元,为上级提前下达指标。
第三部分 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1、2018年郑东新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990374万元,上年末政府一般债务余额395357万元。
2、郑东新区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0000万元,年底政府专项债务余额50000万元。
第四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郑东新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69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191万元;公务用车费用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57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坚持“三公”经费零增长。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是指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3.民生支出 民生支出包含教育、文体、社保、医疗、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交通、城乡社区九项支出。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