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3122524/2019-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13 | 发布日期:2019-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03-13 | 废止日期 |
3月12日,接群众举报永平路19号与普惠路交叉口向南800米路西,一家早餐店油烟味较大。因早餐店经营时间的限制,商都路执法中队人员于13日早上六点半左右就赶到被举报早餐店。
经检查,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但确实存在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的问题。
执法人员随即向饭店方讲解了相关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
经过执法人员的讲解,店方也表示一定尽快改正错误,以后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