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8395704/2019-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森林防火 | |
文 号:送管发〔2019〕8号 | 成文日期:2019-03-14 | 发布日期:2019-03-14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送表矿区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矿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带来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力争实现防火期期间零森林火灾。
二、工作目标
今年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避免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
四、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薛少龙(党委书记)
吴 燕(管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常俸郡(人大主任)
屈遂杰(管委副主任)
栗 划(主任助理)
副 组 长:冯晓军(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秀娜(党委副书记)
胡昊青(纪委书记)
范红武(管委副主任)
谢晓磊(管委副主任)
王晓静(副科级组织员)
张 瑜(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刘占周(纪委专职副书记)
蒲君霞(司法所所长)
景慧阳(派出所所长)
李松峰(财政所所长)
成 员:袁文正 张武峰 惠志超 何国周 高雅冬 李滨炜
申帅锋 高淑君 康洪龙 申有宾 范志强 杨忠献 李双印 王占国 张西桥 张明清 孟少辉 梁跃峰 史卿文 刘朝阳 李成柱 王新亮 张万营 李新国 常院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袁文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
一是积极动员。各行政村立即行动,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次部署,通过在各村路口、广场等显要位置悬挂条幅和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二是发动党员。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积极动员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护林防火宣传彩页10000份,制作条幅150条,张贴封山公告120张,制作袖章400个,实现宣传形式多元化,努力扩大宣传范围。
(二)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
各村根据实际在本村进山道路口设立检查站,每个检查站值班人员两名,并配备森林防火宣传页和灭火工具,对进山车辆和人员要做好登记、禁止带火种进山,并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知识宣传。设立的检查站及值班人员以村为单位汇总后上报矿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做好隐患排查
森林防火戒严期,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各村两委安排村组干部切实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庙宇、坟头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由各行政村为单位汇总后上报矿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监督巡查
建立三级巡查制度。矿区纪委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委会、巡山员的督查检查。各村两委负责督促本辖区内村民小组的森林防火巡查队。个村民小组森林防火巡查队负责对本组内的林地和荒山及进山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一旦发现火情逐级上报。各行政村巡查队名单以村为单位汇总后上报矿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全面做好各项扑救准备
矿区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护林员、防火突击队及其他森林扑火队员的培训工作,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森林消防中队到我区开展现场指导,通过对扑救人员的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扑火能力,防治人员伤亡事情的发生,保证人员安全。全区各类扑救人员要进入高度备战的状态,严阵以待。同时做好灭火器具的日常保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维护,达到最佳状态。树立科学处置森林火灾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绝不可盲目扑救火灾。
(六)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在今年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矿区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划分为两个值班组,分别由党委书记、管委主任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防火突击队、护林员及各村两委成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准确的向矿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上报火情信息。
(七)严格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一只不少于15人的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矿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停职并停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