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9-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15 | 发布日期:2019-03-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行政村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做到意识、时间、精力、力度“四到位”,在全镇上下形成强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态势。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三是全面实施。积极实施破旧房屋拆除、立面整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庄绿化、村庄亮化和公共服务配套文化设施等工程建设,注重项目建设与文化挖掘相得益彰,全面提升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