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747414674/2019-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财政,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18发布日期:2019-03-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县财政、金融产业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和下达县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审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县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县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协调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实施相关政策。参与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八)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旅游、人力资源、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促进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提出重点项目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拟订计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储备、遴选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及督查考核评价。

(十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县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完善调控价格的宏观经济手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涉案物价格评估、鉴定工作;建立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价格行政复议,依法组织价格听证。

(十七)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九)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建设;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核查、管理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粮油产业、粮油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及粮油信息监测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二十四)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二十六)指导县域内收储企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工作。

(二十七)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科、城市基础发展产业科、工业发展科、能源管理和资源节约利用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组团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办公室、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中牟县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营商环境和数字经济科、价格管理科、成本监测中心。

下属单位:价格认证中心、中牟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信用中心、中牟县发展投资公司。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职工77人,离退休人员30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车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94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3.42万元(财政拨款1943.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收入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0基金收入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9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27万元,项目支出761.1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82.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2.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4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9万元;项目支出761.15万元。

(三)主要项目:包括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排查费、脏污评估经费、市场价格检测农产本调查经费、生态建设办公经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经费、平价超市补助款、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十四五课题调研费、重点项目申报经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费、价格监督检查经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43.4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87.30万元,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费用减少。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无政府性资金。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无资本经营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43.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8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减少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无购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和费用。

4.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用餐,减少费用。

(七)所属单位预算汇总情况

我局下属单位无独立财务,支出在机关预算中。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10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及履职需要,其中:办公费12.55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45万元、福利费9.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比上年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委无预算绩效项目。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个,共0万元。主要项目有:无:。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本表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本表为空。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本表为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维修(护)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2019年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x
  •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x
  •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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