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50/2019-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领导活动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领导活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16 | 发布日期:2019-03-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3月16日,市委书记宋书杰、市长王效光、市委副书记张东辉、副市长海鸥、任莉、市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天柱、市城乡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国强、市委办常务副主任李建业在市农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园林中心、征收办等单位负责同志陪同下分别调研我市高速两侧生态廊道绿化及“大棚房”和农地非农化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宋书杰、王效光一行先后到广武镇和谐农庄、广武镇春之芽农业生态园、王村镇国盛生态农业、豫龙镇七彩农业、乔楼镇莱顿有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贾峪镇汇合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查看整治进度,详细了解土地性质、整改恢复等情况。
王效光指出:要提高工作标准,加大清理和整治力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确保按时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对工作落实不尽责、清理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到位,搞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宋书杰表示:“大棚房”及农地非农化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清理整治“大棚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监督管理的重大举措。
要坚决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折不扣、扎实开展清理整治行动,不能留任何幻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要求的标准和时限,细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认清“大棚房”的危害并自觉抵制,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加大督导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转变观念,规范农业大棚种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对设施农业的建设发展,建立动态台账,做到“零反弹”、“零再生”,杜绝农地非农化问题。同时,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发展都市型农业,确保全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多举措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