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9-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财政,部门预算,2019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0 | 发布日期:2019-03-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登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进行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止、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批、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七、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山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
十二、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内部共设13科室,4个二级机构,属于行政单位。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编制人事科、行政服务科、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科、规划科、地籍测绘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用地管理科、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等13个科(室)。下属4个二级机构,分别是: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封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登封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3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2人;自收自支389人,在职职工435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车辆49辆在公车改革之后已收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921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13.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921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2.75万元,项目支出4401.1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49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9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812.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2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0.16万元;项目支出4401.16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50万元。
该项工作共计50万元。其中:地类调查38.4万元;数据库建设更新6万元;报告编写5.6万元。
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160万元。
其中:外业测量调查86万元、内业整理45.5万元、报告编写11万元、提交成果17.5万元。
3.保障非煤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130万元。
属常年性工作,每年每个矿需要测绘费和储量动态检测费7.7万元,全市23家企业。
4.2煤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测绘工作经费100万元。
常年性工作,2020年国土局申请工作经费155.5万元(资料收集10.1万元、外业调查
95万元、内业整理31万元、报告编辑19.4万元
5.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费用489.17万元。
常年性工作,1、因供地率低,2018年省国土厅一直不予受理郑州市辖区内土地指标报批申请,直到12月初才受理报批土地申请,2018年14个批次报批土地需勘测定界费155.67万元;2、2019年度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约5000亩,勘测定界费667元/亩,2019年需勘测定界费用333.5万元,二项共需489.17万元。
6.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经费38万元。
常年性工作,该项工作共计38万元:外业调查2万元、内业数据分析10万元、数据库建设2万元、成果输出2万元、县级分等参数调查费8万元、耕地质量渐变检测费9万元、不合理区域等别重估及论证费5万元。
7.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经费27.12万元。
常年性工作,最低每年核查6个矿,大约每个实测公里数3公里,收费标准9567.35元/KM,6个矿山计172212.3元;每个矿山2个GPS控制点,收费标准7983.47元/个,6个矿山计95801.64元;地质专家一人,800元/天/人,计3200元。2019年共需经费27.121394万元。
8.产业聚集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22万元。
常年性工作,一年一次更新评价、三年一次全面评价,依据新郑、中牟等地方成交价估算。
9.登封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229.58万元。
五个标段合同总价2503.2718万元,市财政已拨付2252.9446万元,因一标段科普公司破产停业,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需重新政府采购,第一标段暂不考虑预算。2019年需付四个标段剩余资金229.57754万元。
10、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空间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项目25.6万元
大地坐标转换费用共计25.6万元:资料分析5万元、大地基准统一6万元、数据转换9万、监督检查成果提交2万元、其他数据转换3.6万元
11、登封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698.26万元
该项工作经费共计698.26万元:准备工作(需会议、培训、宣传等)经费5万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费用614.53万元;数据库平台及建库管理软件48万元;监理费30.73万元。
12、登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项目
项目上图入库工作量为30.9万亩,外业核实费用2029.55元/平方千米,共计41.81万元;内业建库费用194.72元/幅,824幅共计16.04万元;两项费用共计57.85万元。(按照省、郑州市文件开展此项工作)
13、登封市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项目14.67万元
登封市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共36749.2公顷,本次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380公顷,共需费用146709.64元:其中地图数字化122892.76元、数字化数据入库23816.88元。(按照省、郑州市文件开展此项工作)
14、“二调新增耕地追加投资”项目1358.91万元
我市共有徐庄、东华、宣化三个乡镇正在进行该项目,其中:徐庄540.4844万元;东华257.338万元;宣化960.8839万元;三个乡镇共计1758.7063万元。其中徐庄、东华已经拨付工程款398.9112万元,2018年宣化需拨付总资金50%,共计480万元,2019年项目将全部完工,需拨付剩余资金878.9112万元。
15、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
八个标段中标合同价共计2263.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19年底完工,工程款付清
以上共计4401.1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213.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相比2018年增加769.05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9.11%,对增减情况是由于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数量增加,资金增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500万,没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1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36万元占7.59%、卫生健康支出206.65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309.98万元占3.36%、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5.42%、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7497.92万元占8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921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70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无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2.24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数量20个,共计5万元;
2.台式电脑,数量20个,共计7万元;
3.打印机,数量16个,共计6万元;
4. 复印机,数量15个,共计7万元;
5. 复印纸,数量60包,共计5万元;
6. 软件及硬件,数量1批,共计1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445.42万元。流动资产为2229.7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0.16%;固定资产为217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9.84%。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14539.23平方米,价值为864.59万元,;公务用车51辆价值436.4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875.51万元;无形资产42.17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15项,金额24401.16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2019年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财政要求最终应列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共计15项,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在登封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并加盖公章进行上报(具体预算绩效明细见附表)。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按照财政局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