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737405897/2019-000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1发布日期:2019-03-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4、依法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5、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系统平台工作。

    9、指导乡(镇)区、办事处和基层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区、办事处和基层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2、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3、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组织编制人事科、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行政服务科。

派出机构17个:嵩阳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岳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少林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阳城工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送表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卢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唐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大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宣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告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徐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东华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白坪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大金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石道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颍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君召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下属单位2个: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副科级)、登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96人;在职职工122人,离退休人员11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参加公车改革,公车实有数量为5辆,分别为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车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度收入预算183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6.41万元(财政拨款1836.4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83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35万元,项目支出477.0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1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59.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178.16万元;项目支出477.06万元。

   (三)主要项目

   2019年项目经费支出477.06万元。主要包括:

    1. 执法车辆购置、换执法服装购置费用11.28万元。

  (1)1、2019年我单位执法人员94名执法人员,需购置执法服装94套*1200元=11.28万元。(三年一换),共需11.28万元;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费用450万元。

  (1)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0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验收标准的通知》(豫食药监科〔2017〕220号)文件要求需创建省级示范所;(2)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68号)要求郑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硬性指标,要求实验室检测达到4份/千人口,市食药局2019年拟组织开展大宗食品抽检2800批次;(3)根据郑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硬性指标,2019年拟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任务3000批次;三项统筹安排450万元。

  3.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费15.78万元。2019年安排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费15.78万元,全市17个乡镇(区)办共有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68名,每人600元/年;信息员325名(每个行政村一名),每人360元/年。共计15.7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3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58.77万 元,同比增加7.16%,增长原因是执法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增长,监管对象增加,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需要投入执法装备的数量增加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3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3.78万元,占86.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5万元,占6.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7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75.11万元,占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5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8.1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保持一致,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目前我单位的“三公”经费保持与2018年保持一致,2019年不再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食药局运行经费安排178.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为100.6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公车及运行维护20万元,差旅费为2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专用材料及燃料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24.48万元。相较于2018年减少9.3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61.77万元。流动资产为7.2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固定资产为654.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9%。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1482平方米,价值为135.62万元,车辆为7辆,其中轿车6辆,价值41.26万元,越野车1辆,价值147600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628803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费,金额为15.78万,此项目已按照预算科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费用,金额为450万,此项目已按照预算科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3.执法车辆装备购置,换执法服装购置费用,金额为11.28万,此项目已按照预算科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附件
  • 登封市食药局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xls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13.pdf
  •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11.pdf
  •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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