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0937595/201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1 | 发布日期:2019-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二、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三、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市属企业改革和重组;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市属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行使投资收益和处置权。负责对市属重要企业的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督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3.负责市属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的审报、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收益运用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的审批或备案。
4.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变更、注销,产权界定及产权纠纷的调处;对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委托、核准或备案;负责国有产权交易的管理工作。
5.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负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产权(股权)处置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
6.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国有资产的备案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特别是重大国有资产(包括调拨、划转、捐赠、转让、出售、报废等)进行审批。
7.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属重要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审核监事会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法定程序对市属重要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对其进行奖惩的意见。
9.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提出任免建议;对国有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提出监事人选建议。
10.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考核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予以评价考核,对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1.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制,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其使用提出意见。
12.依法对各乡镇区(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单位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法制、安全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法制科。负责单位工作情况的综合、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起草、拟订工作;研究市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市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3)产权管理科。研究提出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变更、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核准或备案;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其使用提出意见;审核市属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的报批。研究提出市属企业改革的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市属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市属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市属企业依法兼并破产,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市属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登封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负责市属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国有资产的备案工作,对其管理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特别是重大国有资产(包括调拨、划转、捐赠、转让、出售、报废等)进行审批。
(4)统计评价科。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市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组织对监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分析国有经济运行信息;拟定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综合考核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对其进行奖惩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市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4月,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职工人数21人,其中干部17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业技术2人,工勤2人;退休1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我办参加公车改革,参加公车改革数量为3辆,均为其他用车。保留公车数量为2辆,分别是机要通讯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7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7.65万元(财政拨款477.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7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65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6.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8万元。其他项目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9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73.56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清产核资费用100.00万元;
2.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费100.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7.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038.15万元,同比减少99%,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2019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还没有研究确定,未列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7.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3万元,占46.84%;社会保障支出26.96万元,占5.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8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16.18万元,占3.39%;其他项目项目支出200.00万元,占4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7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运转及公用经费73.5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5万元。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目前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万元,往后基本不再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国资办运行经费安排73.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3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3.13万元、劳务费4.1万元、取暖费及电费5万元等等,相较于2018年运行经费保持不变。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2315.59万元。流动资产为2215.7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5.69%;固定资产为99.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31%;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0平方米,价值为0万元;公务用车5辆价值54.5万元; 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 0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48.5 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2项,金额20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2019年登封市国资办按照市财政要求最终应列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共计2项,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在登封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并加盖公章进行上报(具体预算绩效明细见附表)。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办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