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94/2016-0003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1 | 发布日期:2019-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拟订全市除武术外的体育产业政策;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市及各类人群的体育赛事;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业余训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开发青少年为主体的社会各项赛事;负责全市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国防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组团参加全省、全国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局属单位的卫生创建创工作;负责各项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指导全市优秀运动队伍的训练和体育教练员的培训;负责国家三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运动员的审批;拟订全市业余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承办上级安排的体育竞赛;指导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拟订我市全民健身工程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赠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