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消除国网中牟县供电公司关于输配电线路隐患的交办函

索 引 号:772164910/2019-00008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牟安委办〔2019〕43号成文日期:2019-03-22发布日期:2019-03-22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消除国网中牟县供电公司关于输配电线路隐患的交办函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近日,中牟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牟县供电公司《国网中牟县供电公司关于输配电线路隐患上报的请示》(牟电〔2018〕第65号),经县政府安委会研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将此函转交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职责,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于5月1日前把隐患整改结果上报县安委办。

附件:《国网中牟县供电公司关于输配电线路隐患上报的请示》(牟电〔2018〕第65号)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 43--韩寺.xlsx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