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50/2019-000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2 | 发布日期:2019-03-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天上午,郑州市农委副主任吴蒙带领郑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验收组,到我市验收第二阶段“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市长王效光,副市长任莉,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西周、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占国陪同检查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到贾峪镇渔民渔农家乐、顺丰慈善农业生态园、心悦湾农业生态园、乔楼镇郑州莱顿庄园、广武镇春之芽生态园、贾峪镇汇合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村镇郑州国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面实地察看,与经营者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大棚建设时间、实际用途、清理整顿等情况,对我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市农委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地”的工作要求,对全市设施农业、“农地非农化”和“大棚房”问题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着力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阵地和专题宣传手册、宣传页等,广泛宣传农地非农化和设施农业相关政策、违法大棚等问题的危害性,提高农业园区(企业)、广大群众知晓率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目前国家自然资源督查济南局交办的第一批与第二批“大棚房”问题已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整改率达100%。
李占国书记表示:市农委将积极引导拆改后的农业园区(企业)做好守法守规经营工作。
一是利用春季种植结构调整的良好时机,在业务指导、技术支持、新品种引进、农产品销售平台创建等方面,帮助农业园区(企业)步入良性生产经营轨道,杜绝农地非农化再生的“土壤”。同时,引导企业转变观念,规范农业大棚种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确保全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充分盘活整改后园区的土地和农业设施资源,发展“菜篮子”项目。
三是鼓励农业企业继续做好环城生态农业。在郑州主城区周边适宜规模连片发展的区域,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蔬菜、牧草等产业。
四是主动和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将农业园区的发展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相结合,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新模式,让合法经营的农业园区投入到乡村振兴的建设实践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