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机构职责》

索 引 号:005253955/2015-0000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社保,医保,人才中心,劳动监察队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4发布日期:2019-03-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机构职责》


(一)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稽查中队

主要职责:

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处罚。依法对社会保险参保、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进行稽查;清理社会保险欠费;受理群众社会保险方面的举报投诉;对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配合基金监督行政部门进行各项社保基金安全的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险诚信评价监督工作。


(二)郑州市上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郑州市上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代管人事(关系)档案,工龄连续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档案工资调整、代办社会养老统筹,因私出国政审、接转组织关系,办理户口关系等服务;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入库及就业指导。人事代理人员、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聘干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管理;人事代理到龄人员退休申报、档案审核;聘用制干部管理及手续审查、审批。聘用制干部合同鉴证及合同期满后续聘及流动后的合同鉴证手续;农村优秀乡土人才发掘,资料搜集整理、申报。

(三)郑州市上街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郑州市上街区职业介绍中心)

郑州市上街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郑州市上街区职业介绍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全区就业扶持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有关就业管理及其业务开展,制订各项就业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为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档案管理,发放就失业登记证,审批小额贷款;负责就业和失业的统计以及各类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建档、统计、信息评估工作,提出全区失业人员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辖区内城镇劳动者以及进入本区就业的流动人员就业管理业务,组织开展流动人员有序流动等;组织开展职业介绍,管理区内人力资源市场及公益性、非公益性职业中介机构;根据不同时期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辖区内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制定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失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农转居劳动力、省内外进城务工人员等进行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承担上级指定的各类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等;职业介绍工作。

(四)郑州市上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郑州市上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企业调解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处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企事业单位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劳动争议;依法受理涉外企业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五)郑州市上街区劳动监察中队

郑州市上街区劳动监察中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主管部门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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