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5 | 发布日期:2019-03-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市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2.受市政府委托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功能区划。
4.负责统一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大气、水体、土壤、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拟定我市有关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5.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和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6.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
7.负责指导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茺漠化防治工作,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11.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2.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统一组织管理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是正科级事业单位,是独立的核算单位。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污染防治与综合计划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与科技标准科、行政服务科),
下属2个:登封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登封市环境监测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单位共有编制255人,其中登封市环境监测站编制120人,登封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编制120人,局机关编制15人。我局目前实有人员310名,在职人员240名其中财供人员58人,自收自支182人,临时工作人员70人,离退休人员42人,遗嘱8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参加公车改革,公车数量为6辆,分别为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公务用车,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察大队和监测站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度预算总收入574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44.1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收入增长112.46%,主要原因是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投入增多。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574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4.12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092.85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省控监测站点专家团队咨询经费180万元;
2、乡镇监测站点专家团队咨询经费100万元;
3. 颍河断面自控站建设100万元;
4. 白坪乡中心社区生活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工程138万元;
5.白坪中心社区污水处理配套资金163.16万元;
6.农村单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分63万元;
7. 监测站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22.08万元;
8. 重点区域居民油烟治理95万元;
9. 大冶镇西刘碑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资金74.25万元;
10、大气污染治理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费用114万元;
11. 两套机动车监控平台专用设备资金200万元;
12. 白沙水库氟化物治理资金150万元;
13.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90万元;
14. 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175.36万元;
15. 监测能力建设资金95.75万元;
16. 监察大队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17.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质保金9.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74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2703.5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40.6万元,2019年预算比2018年预算增加的说明为:一是局机关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贴息专项2019年比2018年增加990万元;二是信息中心专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两年预算均为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44.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396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27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1697万元。项目支出1780万元用于大气、水体和其他污染防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396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27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169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9年出国出(境)费为0万元,两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两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8.6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6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公开支。
3.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同比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2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注明:机关运行维护费按照名词解释只含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我局下三个二级机构均不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只统计了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43.25万元,其中:培训费22万元,办公经费136.61万元,会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5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89万元。具体增减变化说明如下:培训费2019年预算金额为22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为20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2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计划开展的培训活动增加;办公经费2019年预算金额为136.61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为136.3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0.26万元,增加原因是办公经费的正常增加;会议费2019年预算金额为5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为8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了3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2019年度安排的会议适度减少;委托业务费2019年度预算金额为18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为1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3万元,增加原因是外聘的值班保安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两年持平,均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年持平,均为12.75万元;维修(护)费2019年度预算为23万元,2018年预算为30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了7万元,减少原因是按照要求,压减公用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2019年预算金额为15.89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是13.1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2.74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采购的办公设备适度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6.6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 其他网络设备,单价0.3万元,数量3个,共计0.9万元;
2. 局机关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6万元;
3.纸张,单价0.02万元,数量50箱,共计1万元;
4.交换机,单价0.3万元,数量3个,共计0.9万元;
5.扫描仪,单价0.15万元,数量2个,共计0.3万元;
6.一体化速印机,单价1万元,数量1个,共计1万元;
7.打印机,单价0.35万元,数量4个,共计1.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局机关6辆,科研所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粮食科学研究所用于粮食检验样品运输;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金额情况如下:
1.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本级纳入绩效填报范围的项目数量17个,名称为1、省控监测站点专家团队咨询经费;2、乡镇监测站点专家团队咨询经费;3. 颍河断面自控站建设;4. 白坪乡中心社区生活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工程;5.白坪中心社区污水处理配套资金;6.农村单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分;7. 监测站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8. 重点区域居民油烟治理;9. 大冶镇西刘碑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资金;10、大气污染治理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费用;11. 两套机动车监控平台专用设备资金;12. 白沙水库氟化物治理资金; 13.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14. 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15. 监测能力建设资金;16. 监察大队办公设备购置;17.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质保金9.4。总金额为1780000万元,此项目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在登封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并加盖公章进行上报(具体预算绩效明细见附表)。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局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或支出情况。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局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或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