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05302980/2019-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关 键 词: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5发布日期:2019-03-25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3-25废止日期
登封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无)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区、办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财政投资和以市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对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设有6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政审计科、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计算机网络审计科。股级二级机构2个: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审计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职工50人,离退休人员28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车辆4辆在公车改革之后已收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9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8.66元(财政拨款698.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69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0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62.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9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5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主要项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98.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65万元,同比增加7.98%,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及社保缴费基数的增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9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06万元,占82.17%;社会保障支出62.30万元,占8.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37.38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69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9.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 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保持一致,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目前我单位的“三公”经费保持与18年保持一致,往后基本不再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审计局运行经费安排1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97.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培训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24.36万元。相较于2018年增加10.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8年我单位新进人员5人,办公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335.30万元。流动资产为18.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62%;固定资产为292.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7.22%;无形资产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16%。固定资产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1950.45平方米,价值为31.23万元;公务用车6辆,价值59.2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201.94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单独列支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目录.docx
  • 登封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 登封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登封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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