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9-0003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6 | 发布日期:2019-03-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亚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纸制品、胶带、不干胶标签改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纸制品、胶带、不干胶标签改扩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产业集聚区工业路16号 | 郑州亚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亚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纸制品、胶带、不干胶标签改扩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1号,租用河南东方人农化有限公司闲置厂院,占地面积9421.14㎡,主要从事瓦楞箱、书刊、精装盒、手提袋、精装硬壳、不干胶标签、胶带的生产的生产。
| 1、废水为生活污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2、噪声为设备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标准限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限值要求。 4、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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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日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1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