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4号)的要求,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2018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及复核条件
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按《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总部认定的企业可登录郑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市财政局网站(zzcz.zhengzhou.gov.cn)查询、下载该暂行办法。
总部企业认定对象为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
总部企业复核对象为第一批已经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5),复核条件与认定条件相同。
二、申报时间
4月8日至4月30日,以各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实际通知的申报时间为准。
三、申报要求
申请总部认定和年度复核的企业应及时向机构所在地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参考《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年度复核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准备,并分别按照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样式(附件3)、郑州市总部企业年度复核申请材料样式(附件4)填写相关材料。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