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449/2019-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7发布日期:2019-03-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最新“三定”方案未出台,以现有情况为准)

(1)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机关后勤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2)在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市级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订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订能源消耗定额。

(3)负责市级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产权管理、调配使用及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分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制订市级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职工用房的计划、建设方案及建后维修管理等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改扩建标准的审核工作。

(6)负责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消防、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等工作。

(7)负责集中办公区水、电、暖的供给和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集中办公区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与有关企业(或人员)签订服务合同,监督和具体承担合同义务的履行;负责指导市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9)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安全、保密地完成机关各类文件、文稿的印制工作。

(10)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中心机关干部职工餐饮服务、生活服务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参与有关接待工作。

(11)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用物资、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并签订合同,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财科、后勤科、房产管理科、车管保卫科。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事务局部门机关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32名;在职职工57人,离退休人员17人。

四、车辆构成: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局现有车辆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台。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546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7.51万元(财政拨款5467.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546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万元,项目支出4807.8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0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8.29万元;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4807.8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659.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74万元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68.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39万元;死亡抚恤7.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1.09万元;公用及运转支出108.29万元。项目支出4807.89万元,机关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492.0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中禾房租2460万元;

2、工程尾款、质保金200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120.9万元;

4、公车平台运行费用600万元;

5、机关餐厅运行服务费152万元;

6、商宿楼工程款959万元;

7、大院物业费146万元;

8、大院、监察委采暖费75.4万元;

9、中禾物业费94.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467.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62.51万元,预算增减原因是:1、大院及监察委工程尾款及质保金200万元;2、政府购买服务及餐厅运行服务费增加26万元,是;4、增加大院商宿楼工程款959万元;5、增加监察委采暖费20.4万元;6、基本支出减少43万元,是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46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服务支出5007.25万元,占91.58;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万元,占5.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8万元,占1.25%;死亡抚恤7.5万元,占0.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9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41.09万元,占0.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46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4807.89万元,主要包括:中禾房租,大院及监察委工程尾款、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公车平台运行服务费,机关餐厅运行服务费,商宿楼工程款,大院物业费,大院及监察委采暖费,中禾物业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同期持平,共计51.81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81万元;公务用车共计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36万元,公务车购置0万元。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运行经费安排108.29万元,其中:办公费3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设备购置费15万元。较2018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

1.台式计算机,数量4台,共计2万元;

2.打印机2台,共计0.6万元;

3. 空调20台,共计7万元;

4. 办公用品购置0.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3763.93万元。流动资产为326.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67%;固定资产为3437.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1.33%。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16598.68平方米,价值为662.89万元;公务用车2辆,价值32.45万元; 其他车辆3辆价值18.3万元,大巴车2辆147.27万元;单价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有七个项目。

1、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禾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登封市23家行政事业单位1000余人在中禾集中办公区集体办公,租金2460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2、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8年对监察委办公楼进行改造维修,按照合同要求尾款未付,保证金未退,合计200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3、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大院的生活服务、后勤保障工作,市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向登封市万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包括保安及通讯员工资,合计120.9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4、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市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登封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运营,车辆运行维护、车辆租赁、人员薪酬、办公费等600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5、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中心机关干部职工餐饮服务、生活服务等工作,市委大院餐厅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郑州新登少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水、电、燃气、工人工资等运行费用152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6、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对市委大院商宿楼进行了维修加固及改造,工程款959万元未付,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7、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委大院水、电、暖的供给和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工作,万鑫物业以146万元中标大院物业管理,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8、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大院的后勤保障、生活服务等工作,大院及监察委采暖费共计75.4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9、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禾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工作,承接原有旺千家物业进行管理,物业费94.4万元,此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登封市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pdf
  • 登封市事务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
  • 登封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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