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华电富士康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110 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索 引 号:680759247/2019-0005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 键 词:核,辐射,安全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7发布日期:2019-03-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华电富士康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110 千伏送出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华电富士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 110 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华电富士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 110 千伏送出工程

郑州航空港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该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华电富士康能源站新建 2 回 110 千伏线路接入系统,1 回线路接入康仁变,1 回接入康德变:

1)热电站-康德变 110 千伏线路工程:电缆敷设,路径长度 3.45 千米。

2)热电站-康仁变 110 千伏线路工程:电缆敷设,路径长度 9.78 千米。

(2)新建线路路径:

1)热电站—康德 110kV 线路工程由华电富士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向东出线一回电缆线路,新建电缆排管至郑港二街东侧,沿郑港二街东侧向北至郑港四路,沿郑港四路北侧向东至琴台街。利用康德输变电工程拟建电缆隧道,沿琴台街西侧、归航路南侧至 110 千伏康德变。

2)热电站—康仁 110kV 线路工程由华电富士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向东出线一回电缆线路,利用热电站—康德110kV 线路工程电缆排管至郑港二街东侧,沿郑港二街东侧向北至郑港四路,沿郑港四路北侧向东至琴台街,然后利用康德输变电工程、河苑输变电工程、康仁输变电工程拟建电缆排管,沿郑港四路北侧、滨河西路东侧、龙中公路南侧、郑港二街东侧、郑港一路南侧至 110千伏康仁变。

本工程总投资751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40%。

1、电磁影响防治措施:

①进出线采用电缆敷设,将电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②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

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

③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

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④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

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

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

感应的影响;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

的最低高度,确保地面工频电场强度水平符合标准。

⑤进出线全部采用电缆线路,铺设在全封闭、地埋深处的电缆排管中。规划

选址、选线阶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落实工程位置及线路走廊,使之与区

域规划相符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

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③施工单位在夜间尽量避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已有设施处理。运行期不涉及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①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

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

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使工程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严格垃圾、渣土等运输和处置管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禁止弃土、渣土及生活垃圾等固废弃入河道和水体。

②线路在运营期间无固废产生。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土壤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61312018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附件
  • 01华电富士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送审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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