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5、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 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技术产品的鉴定和推广。
13、负责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1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警令部、政治部、监督部、警务保障部、审计处5个综合管理机构和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犯罪侦查局、特殊警务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反恐怖支队、看护管理大队9个执法勤务机构。
下属单位: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帝湖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郑州市公安局东站分局、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郑州市收容教育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7971人,其中:行政编制7006人,事业编制965人;在职9462人,离退休人员2223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7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8辆、执法执勤用车359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6辆、其他用车29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53,44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887.86万元(财政拨款237,325.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562.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55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253,4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87.06万元,项目支出74,759.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6,389.78万元,教育支出3,07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5.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70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57.1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8,687.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45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45.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1.0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759.8万元。
(三)主要项目:业务工本费、业务及办案费、装备购置及维护费、辅警经费、五小工程经费、禁毒社工服务经费、专用材料费、新能源汽车租赁费、智能交通项目经费、交通协管员经费、交通设施经费、收容教育人员给养费、地铁分局警犬及训导经费、拘押场所经费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0,887.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7,511.63万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因新招录辅警增加辅警经费,新增禁毒社工服务经费、智能交通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53,44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6,389.78万元,占85.38%;教育支出3,071.39万元,占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5.46万元,占6.28%;医疗卫生支出5,703.12万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12,357.11万元,占4.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8,68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94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金、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9,7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5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
3.公务接待费3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49,74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8,70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8.2万元、公务接待费37.8万元、物业管理费1,811.75万元等。由于在职人员增加,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382.74万元。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1,22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2.72万元,工程类支出8,443.65万元,服务类支出774.7万元,具体采购明细见附件1表1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7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8辆、执法执勤用车359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6辆、其他用车29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指摩托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7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共组织对2019年24个项目涉及金额66,993.8万元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申报工作,上述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群众满意度较高。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其中8个涉密项目共计5,636.8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未予公开。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提前下达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559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工作。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