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50/2019-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8 | 发布日期:2019-03-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
一、工作概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持领导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根据《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并印制了相关文书。
(三)扩大公开范围。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最后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共条进行了主动公开。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9条,其他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法信息工作情况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8年,我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开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情况: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咨询、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