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416211688/2015-0003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9发布日期:2019-03-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中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建设方面的政策建议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参与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县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

(六)负责协调拟订全县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

(七)负责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八)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九)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县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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