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06X/2019-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4-01发布日期: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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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住房、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 中的重大问题。

     2、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3、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负责筹措和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城建规费的征收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4、负责向登封市政府、郑州市建设部门报告建设行业管理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5、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登封市境内的建设工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安全施工检查,对符合施工条件的发放施工许可,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地依法进行查处。

     7、负责市区道路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8、负责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对市容“十乱”现象进行日常管理。
     9、负责市区园林绿地的建设和日常管护工作。
     10、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12、承办登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内设科室共有8个:办公室、法规信访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建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8个科室。下设市政局、园林局两个副科级单位,属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住建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90人;在职职工335人,离退休人员83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1辆,其中:特种专业车辆69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71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9.18万元(财政拨款2158.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089.8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47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9.18万元,项目支出22089.8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4.1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503.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5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683.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76.0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1577.94万元;项目支出30035.96万元。

    (三)主要项目。

      住建局安排项目支出预算30035.96万元。

      分四个方面:完工已决算25个项目安排7589.54万元,包含棋盘山公园建设工程、2015年少室路北段道路维修项目等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维修、污水处理等方面工程。完工未决算26个项目安排2760.58万元,包含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项目ppp项目建设勘察设计费、市区高压纳灯升级改造及未安装路灯设施采购安装等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维修、污水处理方面工程。在建工程17个,安排5874.71万元,包含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一期等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维修、污水处理方面工程。拟建项目35个,安排1000万元,包括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二期)PPP项目等。其他项目8个,安排6851.44万元,包含城市污水处理费、市区路灯电费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62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2089.8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052.18万元,同比增加16%,增加原因是我市道路建设、园林绿化面积扩大,管护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增加15289.87,同比增加224%,增加原因是市本级财政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8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4.19万元,占81.44%;社会保障支出503.64万元,占10.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24.55万元,占4.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68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0.5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2089.87万元,主要安排在项目支出上,包括完工已决算25个项目包含棋盘山公园建设工程、2015年少室路北段道路维修项目等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维修、污水处理等方面工程。完工未决算26个项目包含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项目ppp项目建设勘察设计费、市区高压纳灯升级改造及未安装路灯设施采购安装等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维修、污水处理方面工程。在建工程17个,包含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一期等市政道路、绿化、路灯维修、污水处理方面工程。拟建项目35个,包括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二期)PPP项目等。其他项目8个,包含城市污水处理费、市区路灯电费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41.77%,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尘车辆和大气污染防治车辆出勤率大幅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局运行经费安排1577.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64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20万元、维修(护)费274.11万元、购置费467.51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8万元、专用材料费95.69。相较于2018年减少78.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5%的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家具1批,共计,38.9万元;

    2.计算机,数量15台,共计7万元;

    3.空调,数量60台,共计21万元

    4、打印机,数量10个,共计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25437.53万元。流动资产为20655.1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1.19%;固定资产为5382.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15%;无形资产   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24246.2平方米,价值为1601.06万元;公务用车71辆,价值1982.54万元; 其他车辆 0 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1676.7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277.46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纳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共有80项,包括2019年路灯电费及路灯维护费、2017年登封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登封市市区污水处理费等项目,金额30717.59万元。因机构改造部分项目已分至登封市城市管理局详见附表11。2019年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市财政要求最终应列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共计80项,已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在登封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并加盖公章进行上报(具体预算绩效明细见附件)。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项目共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doc
  •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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