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索 引 号:326840448/2019-0008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27发布日期:2019-04-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全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食安办〔2019〕3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辖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全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食安办〔2019〕3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辖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河办事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切实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落到实处,确保成效。

二是完善落实整治措施。办事处印发了《清河办事处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整治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实施时间和工作要求,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无照无证经营食品的门店,一律依法停止经营;对发现的“三无”产品、来源不明产品以及检验不合格产品,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不定期对辖区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有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将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办事处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饮食教育,全面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辨识能力。各有关单位将不定期开展向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宣讲健康饮食消费知识活动,共同培养中小学生健康饮食习惯。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督查组,经常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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