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740707511/2019-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关 键 词:政务,通知
文    号:上应急〔2019〕6号成文日期:2019-03-26发布日期:2019-04-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各科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上安委办〔2019〕18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

一是化工企业全覆盖。专项检查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的企业。所有企业必须组织开展自查,安全监察执法大队要列出计划逐一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二是要严格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危化企业立即深刻汲取教训,迅速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结合高质量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到企业各层各级、各个岗位,坚决防范并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

(一)督促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规定,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变更风险管控是否健全落实,双重预防体系是否扎实有效开展。

(二)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

(三)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未依法取得延期手续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注销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企业的安全许可证。凡发现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立即依法查处,并督促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物料和装置,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组织专家对开工复产计划进行审查指导。

(五)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

(六)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规范要求。

(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强化执法,严处重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要迅速行动。每年春季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高发期,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严格执法。非法违法是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开展大检查工作时要结合“四大”攻坚专项行动和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持“严”字当头,真正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惩一起,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强化自查。本次大检查实施周报制度,各企业要在每周四下午三点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电子版报区应急管理局信箱,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将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联系人:马浩杰           电话:68930726  

电子信箱:ajzhk@126.com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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