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你辖区部分单位电梯应加强监管的报告的 回复

索 引 号:772164910/2019-00027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 键 词:安全
文    号:牟安委办〔2019〕 52号成文日期:2019-04-02发布日期:2019-04-02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你辖区部分单位电梯应加强监管的报告的 回复

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辖区部分单位电梯应加强监管的报告》(青安委办〔2019〕15号),县安委办已函告相关部门,同时请你办事处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辖区部分单位电梯应加强监管的报告》(青安委办〔2019〕15号)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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