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荥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1150/2019-0008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31发布日期:2019-04-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荥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环翠峪管委会农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落实《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试行)》的通知》(郑农【2018】155号)、《荥阳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荥办【2018】34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荥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落实。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31日

荥阳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落实《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试行)》的通知》(郑农【2018】155号)、《荥阳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荥办【2018】34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以支撑引领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以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安排,依法施策。充分收集并分析现有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质量调查数据,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稳步推进,生态补偿。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相关配套生态补偿政策,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不降低;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稳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保证各项工作全面、可持续展开。

(三)源头控制,试点先行。在充分调查、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工作,探索受污染耕地土壤防治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民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扎实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成立荥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农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占国任领导组组长;农委副主任宋延明任常务副组长;农委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农委能源站、 检测中心、王村中心站、崔庙中心站、高村中心站、乔楼中心站、广武中心站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车天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制定和方案落实。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做好配合工作。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技术支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需积极寻求高校、科研机构、专业企业等第三方技术力量,参与耕地土壤污染调查、修复和治理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上级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组作用,科学推进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技术要求高,持续时间长,必须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持续支持,建立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委将把土壤污染防治列为重点工作,加大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污染防治工作认识,赢得农民朋友的支持和配合,保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工作督察。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察机制,夯实工作责任,通过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按照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和修复治理工作。

 

附件:

1.荥阳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试行)

2.荥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方案(试行)

3、荥阳市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1

荥阳市耕地士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工作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以土壤详查结果为基础,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原农业部出台的《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原则和相关标准,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实施方案;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将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列表制图入册,建立耕地分类清单;结合类别划分结果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耕地分类管理方案,逐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二、技术路线

(一)依据原省农业厅、原省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农能环[2018]2号)技术要求,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二)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主要包括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确定疑似污染区域、农用地土壤一产品协同监测及补充调查、确定评价单元、划定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动态管理等。

三、工作成果

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编制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方案,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图件,编制耕地分类管理方案,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报告。

四、进度安排

本次划定工作从2018年5月起至2020年10月。

2019年6月底前,收集图件资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土壤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监测数据;以详查结果为基础,确定评价单元,不能够支撑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要进一步收集资料和数据,必要时要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补充监测调查。

2019年12月底前,根据土壤详查、补充监测调查和土壤一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综合确定评价单元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形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图件;提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成果,同时报至市农委和市环保局。

2020年10月底前,制定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形成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底前,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2

荥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形成较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技术的示范、应用和推广,完成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任务,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逐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

二、主要内容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我市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二)借鉴和吸收先进地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对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技术进行梳理,建立适宜我市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的技术手段、实施办法及管理措施体系。

三、工作流程和方法

(一)分析监测数据,明确污染特征及类型

搜集、分析并评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资料和数据,在市农委或环保局掌握的土壤污染数据的基础上,依据耕地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初步划定需要实施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措施的耕地面积、分布和范围。

(二)开展补充调查,编制受污染耕地区域清单

1.制定并实施土壤一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方案,切实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农产品污染状况及土壤污染对农产品的影响;

2.制定补充调查方案,开展补充调查,进一步查明土壤及农产品污染信息,包括土壤污染分布、范围、程度、种类、特征、类型及农产品污染状况;

3.综合分析协同监测及补充调查数据结果,确认受污染耕地的范围、面积、污染种类及地块边界等,与确认的受污染耕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补偿协议,确保后续工作持续开展。

四、技术路线

(一)开展源头控制工作

协调环保部门收集用于或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工矿用地;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周边等对耕地可能造成污染以及引起农产品超标的其他污染源信息,制定并落实控制污染源的措施。

(二)编制并实施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方案。

(三)科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因地施策,选择适宜的措施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

1.农艺调控:调节土壤酸碱度、开展水肥调控、实施土壤调理、移出高富集污染物秸秆等。

2.替代种植: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较低的作物替代农产品安全风险较高的作物,如用重金属低积累作物替代高积累作物等。

3.其他有效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措

(四)开展技术培训,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专业化服务组织。

五、进度安排

2018年,初步探索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作措施。

2019年,在土壤环境质量污染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完成上级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

2020年,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附件3

荥阳市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

退耕还林还草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在摸清全市耕地土壤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严格管控措施,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编制耕地重污染区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完成各年度上级下达的重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完成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

探索设立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区,开展试点工作;在耕地严格管控区域,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

(二)组织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管控区域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

三、工作流程和方法

(一)扎实做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基础工作

1.制定区域调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补充调查、土|壤一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收集、分析、评估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基础资料和数据,初步划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分布及范围、污染状况、类型及特征数据。

2.综合分析数据,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确定严格管控区域并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3.根据主栽作物、主要品种、产量及农民收益、环境阀值等,必要时依据《生态安全土壤环境基准制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开展相关试验,确定环境闽值,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二)建立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清单

结合基础资料和数据分析结果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建立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清单。

(三)编制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

制定并实施我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做好耕地使用权人的生态补偿工作,积极利用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优先将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并按有关程序组织申报。

(四)设立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区,探索种植结构调整流程

依据常年主栽作物及环境阀值梳理结果,确定调整作物类型及品种,选择相应示范区,进行落地示范,探索种植结构调整的不同管理机制和流程。

(五)全面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任务,开展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

依据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全面落实相应种植结构调整任务,同时从农产品安全性、土壤环境承载力、农民收益及满意度等角度,开展跟踪监测和调查,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效果评估。

四、进度安排

2019年完成耕地重污染区域重度污染区域确定工作,编制耕地重度污染区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的重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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