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概况
为有效解决郑州市在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开展郑州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形成多要素地质调查成果,支撑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
本次比选是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市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费进行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二、委托期限
通过比选,选择1家中标候选人,从事郑州市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采购招标(包括竞争性谈判等)代理工作。委托期自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完成止。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相关项目招标代理的资质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且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纳入的招标代理资格。
(三)招标代理机构成立须5 年及以上,资产状况良好,无重大金融、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管理和质量保证,具备能圆满完成招标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位简介、经营范围。
(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只提供换证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代理机构近两年已完成的业绩(以中央投资项目为主)。
(五)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及其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六)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等级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
五、递交比选资料要求
递交的比选资料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资料不予退回。
六、比选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0日17 时整。递交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11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楼411房间。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孟舒然
电话:0371—68810977
邮箱:zzgtg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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