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登封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019/2020-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登人社〔2019〕28号成文日期:2019-04-04发布日期:2019-04-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登封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19〕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登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范围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和组织形式

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2019年登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教育为主的形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zjpx.hnhhlearning.com)、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nzjg1.gov.cn/),找到“公需课培训平台入口”选择“河南专技在线”进行网络学习,也可以参加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学习。

专业科目:2019年专业科目培训可以在“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平台”、“河南学习网”(网址:http://www.henanxuexi.com)、“郑州人才网”(网址:http://www.zzrc.cn/)进行网络学习。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依托郑州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面授班达不到学时要求的,可在“河南学习网”(网址:http://www.henanxuexi.com)进行网络学习补齐学时。

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网络学习的形式进行。

三、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1.gov.cn/)登记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必须要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至少24课时),专业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登记学时。公需科目和全部专业科目在网上参加学习的,可自动登记学时;参加郑州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面授班集中学习的,由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登记学时;参加面授培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的,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专技〔2012〕61号)以个人为主申报登记学时。

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

四、补学办理

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学时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补学申请,经逐级批准后,可在补学期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进行补学。补学补审合格后按集中转换方式进行学时登记,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事业、企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严格落实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管理员制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

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按时规范完成本年度学时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强化监管。严格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专家选拔、考核评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执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巩固成果。继续推进“互联网 继续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管理成果。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当年12月10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

逾期服务平台关闭,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登封人社局职建科628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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