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索引号:005271256/2019-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质监局
  • 关键词: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4-04
  • 发布日期:2019-04-0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

    3、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6、负责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全区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7、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8、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9、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拟定全区商标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商标战略。

    10、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1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12、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全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4、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16、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战略的协调推进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参与建立全区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17、负责全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政策,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质量认证和相关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区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19、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20、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21、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派出机构:福华街工商质监所、一马路工商质监所、德化街工商质监所、淮河路工商质监所、南三环工商质监所、建中街工商质监所、铭功路工商质监所、五里堡工商质监所、京广路工商质监所、大学路工商质监所、马寨工商质监所、嵩山路工商质监所、解放路工商质监所、人和路工商质监所、侯寨工商质监所。

    下属单位:郑州市二七区消费者协会、郑州市二七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这两个下属单位均未单独核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5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职工210人(其中:行政人员198人;事业全供9人;事业差供3人),退休147人(其中:行政退休139人,事业退休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71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11.37万元(财政拨款4711.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7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3252.47万元、事业运行135.69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8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7.5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62万元、住房公积金278.9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71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22万元、其他基本支出521.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11.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91.69万元,主要原因:(一)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二)区长质量奖标准提高和临时人员增加,其他基本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1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8.16万元,占71.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86万元,占17.98%;医疗卫生支出197.45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278.90万元,占5.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71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78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万元,减少57.14%。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782.3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55.40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2.50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1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劳务费213.55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20.56万元、福利费4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2万元,原因是压缩支出,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电脑,单价0.495万元,数量60台,共计29.7万元;

    2.扫描仪,单价0.9万元,数量1台,共计0.9万元;

    3.A4打印机,单价0.12万元,数量35台,共计4.2万元;

    4. A3打印机,单价0.7万元,数量1台,共计0.7万元;

    5.投影仪,单价1.7万元,数量1台,共计1.7万元;

    6.led屏幕,单价4万元,数量1台,共计4万元;

    7.功放,单价0.3万元,数量4台,共计1.2万元;

    8. 调音控制台,单价1万元,数量1台,共计1万元;

    9. 无线话筒,单价0.35万元,数量3台,共计1.05万元。

    10.挂式空调,单价0.3万元,数量12台,共计3.6万元;

    11. 柜式空调,单价0.70万元,数量9台,共计6.3万元;

    12.办公家具,数量1批,共计5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运行):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二级机构人员经费支出。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指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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